2010/01/11

【Mon. 人文關懷】找主人比找車位還難

關於送養這件事
只能做不能想想多了做不下去但又不得不做不能不想……

一個悲傷的故事

小狗Money一個多月時就送出去了,我已不記得牠的來歷。小時候的牠是令送養人最不擔憂、最好送的白色毛毛狗,而認養牠的是一位感覺上斯文、知識水平不低的男士與他的小女兒,由於媽媽沒有一起來,他也留下但書,萬一太座不准,要退還狗狗。

隔週,他曾來電詢問關於小狗太吵之類常見的問題,我請他自行考慮,如不能繼續養就儘快退還,以免錯過送養黃金期,但他捨不得,想再嘗試一下,之後沒再聽他說有困難,也一直保持著e-mail轉寄的聯繫。

做問卷追蹤時,一直將他及牠歸在「安全名單」內,想不到其結果卻最令我啞然:這位仁兄竟是唯一一位,老老實實填寫狗狗已送到公立收容所去,並給我一封長信 說明了他的理由。內容包含不想造成我的困擾跟社會責任云云,還附上幾張照片,有長大了些的Money跟Money的精美小狗木屋,小木屋牆上有小朋友的塗 鴨,小木屋裏還打著黃色的燈光……

我實在無法說他們沒善待狗狗,但一個文明的人類如何看待一個仰賴他、愛戴他、討好他的活物?在他尚有興趣時,給予超乎牠需要的配備,(或許可說是配得上他 家庭的裝備,猶如芭比娃娃擁有的套房);但感到無趣或困擾時,就理所當然的依法定方式予以回收或銷毀,且問心無愧的面對別人的目光。這樣看待其他生命的方 式,也許不是輕易能改變的吧?

據說,Money被視為過氣的玩具而被回收時,才4個多月大。

每次想起這個案例,沒用的眼淚鼻涕還是在臉上縱橫,說不出是為了什麼。剛得知這結果時,還充滿了歉疚,雖然狗狗被送走時間相隔已太久,還是強迫症似的跑了一趟收容所,也如預期般無所獲,更沒下決心帶回任何一隻看起來可能是Money的狗……
找1-找3:Money曾經如此溫暖的家。

找個好家庭比找停車位更難

說到送養心情,每個愛心媽媽都有一本苦經,滿腹辛酸磬竹難書。這些小寶貝雖然不被期待來到世間,但在這些臨時狗媽媽的監護期間,多半被捧在掌心呵護著。這 些媽媽們一方面巴不得馬上脫離這些帶著奶味、不停咕咕叫著的小東西;另方面,在將牠們交到新家人手上時,卻又懷抱著忐忑的心,擔憂著牠們的未來。

曾對86筆認養資料做過一次普查,由於已相隔一段時間(約數月至1年不等),先以問卷附回郵信封請認養人回覆,如未回收再以電話聯繫,約有半數(44)自稱認養的狗仍在養;1/4失聯,電話停用或沒人接聽;其他有聲稱狗送人了、跑掉了,或不承認有認養事實。


這樣的結果雖不是很精確,但與從前聽老資格送養人的說法大致相符——5-6成的機率,牠們可以在人類的地盤佔有一個安身之地。乃至於,雖然送養的數量在流 浪動物數量中微不足道,且送出的下場難測,這些自願擔任狗媽媽的人們仍不管下雨、嚴寒或出太陽的酷暑,甚至不惜佔據路邊被警察趕,也要給這些小傢伙一個有 「合法公民身分」的機會!

每次走在路上看到親人的流浪狗都不禁揣想:牠會不會是我送出的寶貝?一些有名的虐待案件令人心驚,但狗還是要送,多多溝通、認真追蹤是不二法門,萬一飼主不良,不如還牠自由,千萬別勉強。

一些送養團體訂下他們自認專業的嚴苛標準,並且以他們的眼光批判其他送養人。但以送狗的一些條件來看,必要性與正確性未必俱足,過於主觀的嚴苛條件及干 預,使許多怕麻煩及重隱私的認養人卻步,也使得太少的動物得到牠們所需要的機會。送養動物的生活品質與送養數量如何平衡,是不能逃避的問題。

特別的認養人

於2008台北市辦「搖尾巴的日子」認養活動收攤前,一個小男孩帶著比手劃腳的爸媽前來,想認養一隻小狗。因為跟父母溝通不易,還要靠小朋友手語翻譯。本想以收攤了推託不送,但是,孩子很堅持,父母很無奈,我們很擔心……

由於跟爸媽溝通不易,小狗等於是送給這位未成年人,他是否能用正確的方式對待及教導小狗,以免造成飼養困擾也是一個問號;而且義工必須更積極追蹤與溝通, 瞭解他們的困難及提供協助,這些都是我們猶豫的原因。但在孩子殷切懇求的眼神與年輕媽媽無奈的面孔前,這些似乎都不是拒絕他們充分且正當的理由,最後在彩 虹姐耐心與他們用筆談溝通之後,還是含淚送出了。


這是第一次,我覺得是為了讓那個孩子能有機會養一隻小狗而送的,而不是站在小狗為主體的立場,或是為我們手上的小寶貝找一個幸福而送出的。

我們可以免費為送出的小狗提供基本的第一年預防注射,跟一些其他諮詢。對這樣弱勢家庭的小朋友而言,因為爸媽的特殊狀況已有著特別早熟的童年,買狗當然是不可能,連送狗的人都不願意給他一個機會,想想似乎有點悲傷。

換個場景,如果今天不是在協會的攤位送養,而是自己在花市的路邊送狗,我很可能會抱著小狗跑去躲起來,以逃避送狗給他們這件事吧?值得深思的是,送養小狗 的人中,不乏像我這樣的偏見,但事實上,我們所中意的認養人並不保證會給狗狗幸福。不少看起來經濟情況不錯、談吐文明、外觀正常,甚至吃齋念佛的人,對流 浪動物毫無容忍度;幾個出名的虐貓虐狗的壞蛋外表看來也無異狀。這樣以貌取人的判斷,對小狗完全沒有保障可言。

後來幫他們帶狗打預防針時,小弟天真的介紹:小乖已經改名字了,現在叫「歡歡」,是歡喜的歡,還叫兩次!小弟的媽媽也拿出以歡歡的照片做為螢幕背景的手機 給我們看。他們雖然是經濟狀況不太好的一家人,但全家人對狗狗真的很喜歡,也是在這個都會區中少見感覺很純真的一家人。
後來跟林醫師談了一下,狗狗如果沒接觸到致命傳染病或特殊狀況,其實不需經常花錢看醫生,一般鄉下的狗也就是這樣養著,無所謂打預防針或驅蟲這檔事,狗狗也可以很精神的活很久。


沒有能力看醫生又怎樣呢?他們會善待小狗是不是就夠了?與太多缺乏一個友善屋簷可以庇護的狗狗相比,這已經是天堂了。飼料太貴又怎樣呢?只要他們樂意賞一 口飯吃,在他們的餐桌上挑選狗狗適合的食物餵養就可以了呀!設若有10隻狗狗可以進入這樣的家庭過活,不須面對嚴酷的流浪生活,比之精挑細選下只有1隻狗 狗進入我們理想中的人家,這世界的美好似乎可以更多些。


這是一隻特別可愛的小狗狗,所以我們又特別不捨;對狗跟對人都有差別待遇,是送狗人很難克服的人性,挑選認養人又是一件毫無標準的事,以貌取人或由應答的 方式中都無法100%保證送出的狗狗有我們理想中的待遇!但這一個案例,我們一致覺得狗狗該送給那個小朋友!祝福他們一家人跟小狗有甜美的一段時光。

當然囉,既然都明白他們不太可能帶狗看醫生,送狗的我們就得切記過一陣子主動去接小狗妹妹結紮,而且保持暢通的聯絡管道讓他們求援也是一定要的啦!

2009年9月,歷經了一次退狗的危機——曾應歡歡爸爸的要求把狗狗帶走。據說狗狗很壞很吵,吵到鄰居叫警察來。我們把狗接走,順便把已經長大的歡歡結紮 了,幸好捨不得歡歡的家人又把狗狗要回去。但是,過了1、2個月,歡歡還是被退了。現在,送養人必須要承擔自己錯誤選擇。一歲大的歡歡是一隻強勢的年輕雌 犬,極度愛爭寵,雖然體型不算大,卻是一隻愛挑?的狗,在我家狗群裏製造不少騷動。

如果再有一次機會,還是很難預測自己會如何抉擇。每一隻不同個性的小狗、每一位認養人的溝通過程都不相同,送出的當時,總覺得有充份的理由這麼做,但結果呢?看似小狗的命運掌握在我們這些送養人手中,實情是,只有老天才知道!

這論調看似很不負責任。誠然,我們應該更勤於追蹤狗狗的下落,確實將狗狗結紮,至少在我們的介入提高幼犬存活率的同時,確保不會同時提高生育率;但此外的其他,可就誰都無法擔保了。
送養人如果不願將手中滯銷長大了的、或意外退回的狗狗放養,將面對很大的狗口壓力。因此,什麼樣的狗適合送養、送得出去;或什麼樣的認養人可以送、什麼樣 的認養人不宜送,多半由送狗的人自己判斷及承擔,這也是所謂「中途家庭」很難推廣的原因。中途家庭本身必須有「承擔」這隻動物未來命運的準備。選擇一隻適 合與人相處的動物來送養,盡力做基本的服從訓練,並且做好牠可能送不出去的心理準備。自己不能做決定的人千萬別輕易撿狗回家!如果沒有能力承擔送養的代 價,仍可以TNR的方式,減少將來受苦的狗狗數量。見到夠大的流浪狗狗(約3個月以上即可),將牠帶去做絕育是首要的事,千萬不要放過任何中止這個繁殖— 撲殺循環的機會!

有些人認為一個負責任的送養義工,有義務把帶回家的流浪狗送醫檢查,給予「必要的」醫療、驅蟲、除蚤、打預防針、予以結紮才交到認養人手上;甚至一些認養人竟也振振有詞的要求送養人提供免費的預防針、晶片甚至用品,我認為這實在是一項離譜的誤會。

一般義工撿到狗貓,第一件事是體外驅蟲,以免造成自己跟家人的困擾,如果決定牠適合送養,自然要洗得香噴噴的去找可能的新家,這樣一件事任何人都有能力 做。如果經濟能力許可,或尋求社會團體的支援,優先考慮在送出前將牠結紮;至於其他各項檢查及醫療,義工自己視必要程度量力而為,並善意提醒認養人即可, 他人實無權要求。送養,絕對不是一面倒的「求」對方把動物帶走。面對一位挑三撿四、像在殺價討贈品似的認養人,很難期待他會對認養的動物付出心力。但另方 面,送養人也不宜強求新飼主完全依自己熟悉的方式飼養動物。送出前充份溝通關於飼主應注意事項的建議、及我們追蹤的流程,讓認養人有心理準備,也明白我們 不會有太超過的干預。如果認養人無法溝通,不要送。

退狗時分——各人造業各人擔

她來電說因為要移民大陸,想託人照顧這隻認養的狗狗,才1歲,她都幫我養得很好云云,說到要付費寄養或自行帶去花市送送看,便立即表明費用太高,沒辦法負擔、自己沒時間送養…等。跟這位高太太談完,我還處於一種激動的情緒中,用微顫的手打字。

我剛了悟一件事——從把牠們送出去的一剎那開始,我對牠們的責任已了,由當時起心動念接手的人承接了。

所以現在我決定,不會接手也不去看牠也沒有心理負擔。

提供了她處理方式,把各種後果告訴她,就是我所能做的最大協助,就這部分我應該還能做得更好一些。

接下來的事,除了流幾滴沒用的眼淚,我既無能力、也無立場干預了。目前留在我身邊的那些狗狗,不管基於怎樣的機遇,就算是特別的緣份,將來未必不會再有其他,但像這樣的case,我實在無能為力。牠只是送出去的”牠們”中的幾百分之一呀!

許多人還是把動物視為物,認為她「幫我」照顧得很好,而不是與動物簽立了一份生命的契約;儘量避免讓這些人以為他們是在做善事、施恩給送養人跟動物,而忽略是他們自己的選擇改變了這些動物的命運,也因此對牠們有應盡的責任與義務。

如何提高認養率?

近年來,送養歷史最悠久的「臺北市建國花市愛心小站」,及花市周邊送養的民眾都有一種共同的感受:小狗愈來愈難送了!面臨瓶頸之際,關心及努力為流浪動物找一條活路的人們該有所認知:不是路已走到盡頭,而是該轉彎了!

一方面也許受大環境不景氣的影響,大家討生活疲於奔命之餘,無意再增加自己的負擔;一方面或許是因為「花市」這個地點吸引的民眾雖然來自四面八方,但還是有區域便利性、民眾興趣屬性的局限。其他縣市的固定送養場地,或許也有類似的問題。

臺灣目前認養率偏低,其實還有廣大的努力空間;且有鑑於大力推廣及行銷認養觀念的過程中,不論民眾是否產生認養行為,對於中型混種動物之認識與善意的提 昇,將是更重大的附加價值;且有助門檻更高的另一目標「非殺家園」的實現。因此,雖然送養數量在流浪動物總量中如杯水車薪,效率極低,但社會教育意義上卻 不可缺少。

各級政府動保主管機關或宥於經費及人力,關於無主動物的送養宣導與教育著力甚少。經費較充裕的,以臺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為例,在所轄「臺北市立動物之 家」,民眾可自行前往認養無飼主或遭放棄的動物,現場並提供一些文宣品供到場民眾取閱;此外,已11年賡續辦理「搖尾巴的日子宣導活動」,且開始針對認養 人提供免費的短期狗狗訓練班。

9月19日,第11屆「搖尾巴的日子宣導活動」在市府前廣場冷清落幕。平心而論,活動其實辦得中規中矩,該邀的都邀到了,舖面也擺出相當陣容,廠商的熱情 參與令人感動,就是民眾不捧場。使我聯想到,這跟流浪狗與為流浪狗奔走的人們,拼命搖尾巴卻乏人問津的窘境差堪比擬。


與市府廣場相隔步行不到10分鐘的世貿3館,同日正舉辦國際美容化粧品展,展場入口及馬路旁等候紅綠燈的群眾車水馬龍。每年同樣在此處舉辦的寵物展, 雖然須購票入場,也能達到此盛況,在寵物展當中送養的團體也都有不錯的成績。

找9:2008「搖尾巴的日子」會場。義工總是興沖沖的帶狗送養。
找10:2009「搖尾巴的日子」會場。佈置宣傳海報,希望大家幫狗兒絕育,別再生了!

為什麼寵物展能,搖尾巴的日子不能?

許多動保人並不看好這類活動的功能,甚至冷眼等著批判主辦單位宣傳不力或是過於商業化。「搖尾巴的日子」由於標給坊間公關公司辦理,每年不脫偶像代言、免 費晶片登記、免費寵物美容、寵物變裝秀、寵物訓練走秀、有獎徵答等綜藝化的模式。找偶像代言應該是為了拉抬人氣,但事實證明這並不是萬靈丹,或許是因我們 請不起有影響力的A咖代言人。更值得探究的是,為偶像而來的朋友,是不是我們訴求的對象?

此外,台上的節目是否吸引人?現場免費服務、商品特價、獎品等誘因是否夠強?都影響來賓的數量。但人多是否就能達到提昇認養率的目的?做動保必須貼近一般 民眾,不能孤芳自賞。熱熱鬧鬧辦活動起碼能引起媒體與大眾的注意,但是否能標竿出我們的主題,達到廣為周知、進而促成行為改變——以認養代替購買?歷年於 華納威秀對面廣場舉辦的寵物嘉年華,雖然吸引大批人潮,但熱鬧有餘,認養數量卻並不多,可為對照。

場不在大,精采則名;人不在多,認養則靈。

針對活動本身的訴求為何?對象是誰?如何設計才能達到效果?是一門很大的學問,尤其以觀念宣導、行為導正為目標的行銷更是高難度。如果希望得到大眾的注意 與跟從,顯然沒有速成的辦法。訴求對象方面,既然是以宣導為目的,除了基本的要有人之外,挑選對的人也很重要。在提供適當誘因的前題下,找出一切可以動員 的觀眾。如選擇邀請各年齡層的學生(放海報及邀請函至各級學校)、老師(動保種子教師)、家長會、學生社團,在網路上招募志工進行動員。這些潛在的未來認 養人,藉由平日正確動保觀念的灌輸及更多參與(設計運用各級校園服務時數),乃至於一場精采的年度交流同樂,奠立他們有飼養能力與意願時,認養無主動物的 良好基礎,這都不是一、二天可以速成。

能否有更精采的表演節目(請協辦單位擴大參與)?更吸引人參與的競賽節目?更優的獎項?提早規劃借調更理想的場地(有空調)?或更恰當的時段(不是太陽最 大的10-16時、不是秋老虎肆虐的9月)?其他誘因(園遊會?跳蚤市場?)、與其它單位(如環保局)聯合宣導(更多元化及更多經費)?延長籌備期(結合 平日送養,全年分工辦理小型活動累積人氣)?設計製作有紀念性的小物或T-shirt做為特別的獎品,蓋章闖關的活動可以更精緻……

動保的宣導活動不應是「一日」的活動,而是經常性、長期經營,將年度的活動當成成果展及開心分享的時刻。只不過,所有的想法都需要大量人力跟資源來支撐。 動保團體除了扮演監督的角色,更有義務提供民間的活力、創意、號召力,襄助相形之下較為保守呆板的公務單位。


成功的整體行銷不僅止於宣傳,它可以形成社會的風氣與氛圍,使得多數人信服且跟從。塑造人們向善的行為比喚起人們的良知更為快速而有效。告知閱聽大眾,他 們錯失這些馴良的同伴動物是何等的損失,他們有能力使這世界更美好。為大眾指引更便利的認養途徑與獎勵措施的訊息,更需要有效的傳遞到每一個人。

民國94年以前,筆者雖然會使用網際網路,也曾買過狗〈混充純種的米克斯吉娃娃〉,後來自行撿了一隻流浪狗來養,但一直不知有一群人致力於「送養流浪狗」 這樣的事,後來每週貢獻一個下午於某個以網路送養為主的團體後,很長一段時間仍不知有「花市」這塊送養的老招牌。


像這樣從未聽聞「以認養代替購買」的人不知有多少?隨著在動保這塊土壤上耕耘的人慢慢增加,相信有逐步降低的趨勢。

我們進入網路紀元,並且常有高估網路影響力的傾向。不得不留意的是網路僅是一項好用的工具,發揮作用於一個個小眾社群區塊,跨不出那道自主的牆。要使網路 發揮最大作用,不能不下一番功夫,打通任督二脈。針對我們更廣大比例、不熟悉或不使用網路的潛在顧客,更有賴政府與民間團體整體的行銷及行政配套措施。

以認養代替購買

認養主義
——主義:一種思想一種信仰一種力量

如何使認同「以認養代替購買」的民眾進一步落實到行動上?而非「雖然認同這個想法,但是……」。話說從頭——「認養」這件事,將如何被原本不感興趣的大眾 注意及認知?——「牠們是多麼美好」,卻「因為人們的不瞭解而蒙難」、「飼養同伴動物是最美好的經驗」、「積善之家必有餘蔭」、「家中飼養的同伴動物是認 養的=愛、智慧、榮譽、希望」(將榮譽的記號有形化)。
將認養的好處、為什麼要認養、認養對自己及家人的意義、及同儕、社會觀感說明清楚,並請過來人現身說法。破除一些沒有理由的偏見和迷信,它們打壓了特定外觀動物的存活機會,造成人為的基因淘汰,令這個繽紛的世界失色。

認養的CAS ——建立合理的送養條件及追蹤流程

目前送養的團體及個人眾多,每隻認養動物的來源及狀況不一,送養人本身的知識、能力及社會支持不同、對認養人的期待與干預程度也有很大岐異,甚至有假送養之名行買賣非法繁殖動物之實者。社會大眾在有意認養時,難免無所適從,甚至影響認養意願。

合理的認養條件及追蹤流程如何界定?以臺北市動物之家(公立收容所)的認養條件為例,認養人須備妥身分證明文件,並年滿15歲以上,經填寫認養申請書、認養時需辦理寵物登記及狂犬病預防注射登記(規費每隻新臺幣200元),完成手續即可將動物帶走。

申請書上的認養條件有10項,其中第1項「依法辦理寵物登記、晶片植入等事項。並同意適時為認養之動物絕育,避免不必要之繁殖」。建議3-4月齡即可為犬貓絕育,追蹤訪視至完成絕育為止。
第8項:「本人願接受貴所之追蹤訪視及飼養輔導所述及「追蹤訪視及飼養輔導」無一定程序與規範,常造成重視個人隱私的認養人之疑慮。建議追蹤的方式及次數應透明化,並於送出前與認養人充份溝通;飼養輔導方面,滿足動物基本需求之外的特殊要求應節制。

第9項:「若因任何原因無法續養…繳交必要之費用(認養後1個月內因任何原因無法續養送回本所免收規費,1個月後則依本所不擬續養動物作業要點需繳交規費 新台幣2,400元整)。」2400元為動物留置收容所期間的生活費,及7天無人認養後安樂死的費用;民間的送養人則可能於民眾無法續養時,建議以付費方 式寄養,所需合理費用通常萬元以上,因此多數民眾不擬續養的動物,丟回到街頭的可能性極高。建議與認養人溝通無法續養的狀況,提醒他多做思考。

第10項:「如有違反上述認養規定,貴所有權收回該動物,並終止認養人對該認養動物之權利。」罰則實質上的效果,倒像是懲罰送養人為狗狗選錯了監護人。除 了公立收容所將依法定程序銷燬收回動物之外,其他送養人大概很難這般瀟灑的「收回該動物」,但依現行法,情節重大除依動保法送辦外,「收回該動物」或許代 表取回民法對”物”的求償權利。因此,認養同意書上的身分證字號、聯絡方式及有行為能力的認養人親筆簽名應予確認。

政府主管機關採用的認養申請書,應廣為周知,一般民眾認養時應多參酌,並非送養人的任何要求都得照單全收。除非有違反動物福利的不當行為,過度干預認養人的飼養方式並不值得鼓勵。


認養場所更普及

認養不能只有花市一個點,當一個送養點周邊有條件及意願認養的民眾長期間都已認養了,送出的數量就呈現停滯狀態。建議地方政府核准在較大的鄰里公園由動保 團體主動申請固定擺攤送養,一方面它本身就是一種擴大的教育宣導,一方面也給予想認養的民眾更便利更多選擇。

動物媒人
如何使人與動物更便利的媒合?在花市常碰到想認養特定品種或某種毛色的詢問者,往往平日很多,有人問時就偏偏沒有!但事實上,我沒有的可能某處的其他送養 人正愁送不出。要解決這種「老是碰不到對的認養人」的苦悶,還是要靠電腦強大的搜尋跟整合能力;這部分應同時發揮寵物協尋功能,如果所有丟掉寵物跟撿到狗 貓的人都知道要上這個全國協尋平台登錄,許多動物可以藉此找到回家的路;各地要送、要收容的動物想必也可以減量許多。這樣一個平台必須是使用非常簡便、且 需要相當數量的志工為不會使用的人操作服務。這樣一來,不論是狗喵的LOST & FOUND(失物招領)或送養與認養動物的配對,都能有更高的效率。

如果政府與民間團體協力加把勁,炒熱認養風氣,增加送養點、提供認養品質的參考標準、設置並推動人與動物媒合的網路平台,流浪動物問題雖無法隨之解決,但隨著人們對這些動物的認識提高、恐懼減少,相信會有更多人願意接納善待流浪的動物,讓更多失家的動物能找到幸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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